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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冲律师十问周口中院:凭什么冻结4428.26万元?
浏览:3233 日期:2017-01-15

   【案情简介】

2015年3月6日,王涛用筹集来的9800万元为牛卫杰的周口公司增资,结果被周口中院冻结4428.26万元。周口中院冻结的理由是,因为牛欠李海燕4428.26万元,李海燕对牛、周口公司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盛冲律师自案发伊始即代理本案,历经冻结复议、执行异议、第三人撤销之诉等多个程序,深感周口中院在冻结、复议、裁判文书、立案收费、执行等方面疑点颇多。

近来,由盛冲律师代理的被害人王涛被牛卫杰等人诈骗4428.26万元一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为回应社会关切,被害人王涛的代理律师盛冲首次发声,尖锐指出本案中有关周口中院的十大疑点,每个疑点都有理可推、有据可查!看过之后,相信广大关注本案的社会公众自会明辨其中的是非曲直。

疑点一:明明是牛欠李4000多万,为什么冻结周口公司账户?

2015年1月20日牛卫杰给李海燕写了一份4000余万元的“借条”,且借款没有写明用途,没有任何担保。

2月9日,牛卫杰成立周口天平联合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即“周口公司”),且是该司法定代表人。同日,李海燕即申请周口中院诉前保全,即对牛卫杰及周口公司的4428.26万元财产或银行存款予以查封冻结,周口中院遂作出准予其申请的裁定书。周口公司刚成立,不欠李海燕一分钱,为什么要冻结周口公司账户?个人资产能与公司资产混同吗?周口中院难道连这个基本常识都不清楚吗?

疑点二:工商银行无权为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周口中院不知道吗?

李海燕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是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提供担保。然而,依据法律规定,周口分行无权对此类债务提供担保,所做的担保应属无效,周口中院为什么还做出冻结裁定?

疑点三、立案庭付广昌、张萌法官怎么精准知道王涛的增资时间和地点?

受牛卫杰所托,王涛为周口公司增资9800万元。3月6日上午九点,王涛先向自己开立并控制的牛卫杰个人账户转入9800万元,然后在建设银行淮阳支行窗口通过牛卫杰个人账户向自己开立并控制的周口公司一般账户中转入9800万元。但就在9800万元全部转入周口公司之后几分钟时间里,银行里面的所有信号突然被人屏蔽。待信号恢复时,账户中4428.26万元立即被周口中院冻结。

原来,立案庭付广昌、张萌在2015年3月5日一天、3月6日一早就出现在王涛拟增资的银行,他们是怎么知道的?冻结款项时,银行信号被屏蔽,无法接打电话,是有人故意为之吗?

疑点四:一个被周口中院冻结的账户,为什么能自由进出帐?

月5日、3月6日上午,王涛往周口公司汇入9800万元之前,曾进行过几次转出、转入款项,周口中院不是在2月9日就裁定冻结该账户了吗?为什么一个被申请冻结的账户能自由进出帐?

疑点五:周口公司有两个账户,为什么周口中院不冻结牛卫杰自己开的周口公司的基本账户,只冻结王涛开设并掌握密码的周口公司的一般账户?

牛卫杰是周口公司的股东。王涛要给周口公司增资,必须先将款汇入牛的个人账户,然后从牛的个人账户汇入周口公司账户。王涛为了安全起见,用牛的身份证和周口公司的证件,新开了牛的个人账户和周口公司的一般账户,并掌握了这两个账户的密码。但是,周口中院不冻结牛卫杰自己开的个人账户和周口公司的基本账户,偏偏去冻结王涛开设并掌握密码的周口公司的一般账户,真是奇哉怪也!

疑点六:牛卫杰有车、房、存款、北京公司股权,为什么周口中院对这些周口公司成立之前的、显而易见且操作性更强的资产不冻结,偏偏去冻结一个刚成立的公司账户,而且还知道一般账户将有9800万元进账?

   疑点七:北京警方对牛涉嫌诈骗王已经受理并发协查函的情况下,周口中院为什么要将赃款汇入李海燕账户?

在对周口中院进行冻结复议听证过程中,王涛已经向北京海淀公安报案,并当庭提交受理通知书,说明被冻结的款项是赃款,应该中止审理,但是周口中院违法驳回。之后,周口更无视海淀公安的协查函,以最快的速度将赃款转入李海燕账户。周口中院,你咋这么着急呢?

疑点八:依据什么对执行异议申请做出驳回通知书?

王涛对李海燕申请执行周口公司账户中的4428.26万元提出执行异议,但是周口中院以《通知书》驳回,严重违反《民事诉讼法》第227条必须做出“裁定书”的规定。周口中院依据哪部法律做出通知书?为什么不出具裁定书?是不是怕出具裁定书后十五天内4428.26万元不能转给李海燕,而通知书则可以在出具当天就转给李海燕?

 

疑点九:为什么河南其他法院只收取100元诉讼费,而周口中院却收取26万多诉讼费?

针对周口中院主持下李海燕与牛卫杰达成的调解书,王涛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周口中院本应收取100元诉讼费,但是收取了26万余元,理由是“防止滥用诉讼权利”。为什么河南其他法院不用高额诉讼费用防止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而偏偏周口中院要防止王涛滥用诉讼权利?周口中院依据哪部法律收取这么高的诉讼费?

疑点十:什么时候能够纠正周口中院枉法裁判?

半年多来,我们已经穷尽了司法、信访途径。有关部门认为周口中院明显违法,但是周口中院迟迟不纠正。周口中院什么时候才能纠正呢?哪个部门责令其纠正呢?

本案的疑点还有很多,例如:

牛卫杰的周口公司是2015年2月9日核名,当天就注册成立,当天就领取营业执照。李海燕当天就完成了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李海燕是怎么知道周口公司成立?又是怎么知道周口公司要增资9800万元?怎么知道周口公司要在淮阳县的建设银行进行增资9800万元?

牛卫杰在2015年1月20日给李海燕打了一张欠条,称牛卫杰从2014年9月30日至2014年12月15日欠李海燕六笔钱,共计4236万元。李海燕说,这是她“支付员工的工资款和支付农民工的工资款”。谁允许李海燕把员工工资和农民工工资借给了牛卫杰?李海燕是否涉嫌挪用资金罪?是否涉嫌骗取国家教育基金?

……

综上,本案案情重大,极具代表性,其审理和判决的公正与否,对社会将产生重大影响,也关系能否符合目前中央稳增长、促改革方针的精神,希望周口中院别再掩耳盗铃,赶快亡羊补牢,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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