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目前中基协对私募内控制度的审查要求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已制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第四条第(八)项所提及的完整的涉及机构运营关键环节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2)制度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
(3)制度已获得公司最高权力机关的通过;
(4)制度具备有效执行的现实基础和条件,主要为:制度与管理人拟开展的业务匹配,管理人内部组织架构与制度匹配,制度执行有人员保障,合规风控负责人员承诺独立履行职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