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常离职
根据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办理流程”要求,私募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申请离职时,按照正常的从业人员离职备案流程办理,即通过所在机构在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简称AMBERS系统)申请办理个人重大事项变更后,再由所在机构的资格管理员在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http://person.amac.org.cn)中办理离职备案。
二、个人强制离职
私募基金高级管理人员可登录从业人员管理平台(https://human.amac.org.cn)个人账户提交离职申请,如实填写离职时间,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将自动开通强制离职功能,个人按要求提交强制离职申请材料。协会收到材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根据此前向协会申请办理个人强制离职材料情况,高管们或需提前准备以下资料:
1、经公证的由原任职机构出具的离职证明,或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
2、经公证的与现任职机构签署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或人事情况说明(未就业人员出具);
3、个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4、个人承诺函(承诺上述材料真实有效)。
【注意】对担任私募机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需先在工商完成变更流程后才能提交强制离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