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私募基金管理人:
4月3日至4月6日,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将进行系统升级,届时暂停开放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4月7日,升级后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将正式上线。
一、关于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升级情况
2014年2月7日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工作正式实施以来,广大私募基金管理人认真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要求,积极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备案以及季度信息更新工作,为全面摸清我国私募基金行业状况,并为行业风险监测奠定了基础。
一年以来,各私募基金管理人对完善系统功能、优化系统操作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中国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105号令)实施后,也对建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
升级后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对系统界面和使用功能进行了提升和优化,增加了私募基金季报表、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年报表,修订或增补了相关填报事项。
二、关于信息更新、2014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安排
鉴于升级后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自4月7日后正式上线,现就相关信息报送和更新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增录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填报事项
升级后的系统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进行了修订和增补,例如细分了私募基金投资者分类列表、优化和调整了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的模块内容,增加了一些附件上传功能等。为了便利和简化各私募基金管理人填报和更新相关内容,升级后的系统尽可能地将旧系统已有数据进行了对应迁移,私募基金管理人仅需增录新增的填报内容。基金业协会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中更新《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表说明》,请各私募基金管理人务必根据填表说明认真填写。
(二)关于管理人季度、年度信息更新安排
考虑到新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自4月7日起升级上线,各私募基金管理人增补信息、2015年一季度私募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信息更新、2014年年度报告(含财务情况)更新时间的最后截至日期延至4月30日(周四)。请各管理人按要求认真填报,若逾期未完成上述信息增录及季度、年度信息更新的,将影响其私募基金正常备案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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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