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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
浏览:1504 日期:2017-03-21

颁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颁布时间:2005-12-29

实施日期:2005-12-29

 

效力级别:宪法法律

时效性: 有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具有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收付款凭证或者完税凭证。

  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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