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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离婚诉讼中需要哪些材料
浏览:2089 日期:2017-09-06

  (一)跨国离婚诉讼中,原告需向法院提交哪些证件、证明材料?

  1. 身份证明;

  2. 结婚证

  3. 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 在华居留证明;

  5. 民事起诉书;

  6. 授权委托书

  7. 书面意见;

  8. 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4、5、6项文件:如原告不能到庭,应经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以上材料为外文时,须附准确无误的中文译文。

  (二)跨国离婚诉讼中,被告需向法院提交哪些证件、证明材料?

  1. 身份证明;

  2. 结婚证;

  3. 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 在华居留证明;

  5. 民事答辩状;

  6. 授权委托书;

  7. 书面意见;

  8. 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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