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院出台信息安全工作标准
近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憬宏主持召开党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法院第五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天津法院贯彻落实工作,加快推进天津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并审议通过《天津法院信息安全工作标准》,以切实有效的举措加强对天津法院信息安全建设的规范和指导。
高憬宏指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真正把习近平网络强国战略思想融入贯彻到法院各项工作发展,特别是天津法院信息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天津法院信息安全工作标准》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一项具体举措,要将标准作为天津法院开展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以及应当把握的尺度,作为检验和评价法院保障能力的指标,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法院网络安全防控体系,筑牢网络安全防线,切实为天津智慧法院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天津法院信息安全工作标准》在全面满足国家和最高人民法院对信息安全工作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天津法院实际,本着从严、从高要求,便于实施和考评的思路研究制定,用于指导、衡量和评价全市法院信息安全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标准共分为3章12节,包含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等信息安全技术标准和管理机构及职能、管理制度、授权和审批管理、沟通和合作、审核和检查、等级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安全建设管理等信息安全管理标准,涵盖信息安全工作所涉及的方方面面。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