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位的行政处罚及企业环境信用等级信息将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组建的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将反映在企业信用报告的内容上面,是商业银行向企业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近日,市环保局与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签订《成都市环保执法信息征集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签署后,将激励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提高企业环保守法主体意识,有效推进环保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实施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联合奖惩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完善社会诚信档案、《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31部委《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对于环保诚信企业,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积极的信贷支持;对于环保不良企业,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审慎授信。对此,今年初,我们与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签订了《协议》。
据介绍,《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市环保局向中国人民银行成都营管部提供企业的奖励信息(包括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为良好及诚信的信息)、环保行政处罚信息两大类。
同时,《协议》也明确了相关异议受理方式。市环保局与中国人民银行成都营管部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做好异议处理工作,维护好相关主体合法权益。信息主体认为信用报告中展示的环保行政处罚信息不真实或确有错误的,可向报送该信息的市环保局或中国人民银行成都营管部提出异议申请。
消息来源:成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