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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与全国工商联签署部际合作协议 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税优惠范围将扩大
浏览:1721 日期:2017-04-06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同全国工商联昨天签署部际合作协议,并联合召开“深化税收改革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由此拉开了第26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序幕。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强调,税收政策要落实落地,纳税服务要加力增效,更好助力民营企业加快发展。

   税收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显示,民营企业创造了我国60%以上的GDP,50%以上的税收,80%以上的就业。民营经济总体发展势头喜人,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创新活力竞相迸发,转型升级不断加快,创业热情持续高涨,民营企业已成为经济活力的重要源泉、创业就业的重要承载、技术创新的重要驱动者、国家税收的重要贡献者。

  企业如同一棵树,在生长的各个阶段,税务部门都有责任关心、呵护和帮助。近年来,税务部门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尽心尽力,综合发力,助力民营企业奋力前行、壮大成长,并取得明显成效。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落实税收政策让民营企业降成本、减税负。进一步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深入开展营改增政策大辅导,确保试点企业全面掌握政策、切实用好政策、充分享受红利。

  同时,优化纳税服务使民营企业办税更省心、更顺心。坚持纳税人所盼、税务人所向,进一步加大纳税服务力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降低和减少纳税人办税制度性成本,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特别是要加快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积极推行电子发票,继续研究分步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发票的措施。

  此外,实施“税银互动”助小微企业易融资、快融资。税务部门将加强与银监部门、银行金融部门的合作,进一步推进“税银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扩大受惠范围,探索搭建“互联网+大数据+金融+税务”平台,优化和完善信贷审批流程,切实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更好扶持广大小微企业发展。

 民营企业应抢抓历史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坚持创新驱动、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国际视野。

    消息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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