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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P2P模式非法吸存3800余万元 “温州金融港”4名主管被诉
浏览:1604 日期:2016-02-19


   通过网络论坛、QQ群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P2P信贷投资模式,非法吸存3800余万元,案件涉及29个省份600多名被害人。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犯罪嫌疑人孙某、吴某、蔡某、张某提起公诉。

    2014年4月,犯罪嫌疑人孙某(男,48岁,浙江瑞安人)利用其外甥身份成立温州爱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温州金融港”系温州爱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投资平台,孙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后招聘犯罪嫌疑人蔡某(男,36岁,浙江瑞安人)担任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招聘犯罪嫌疑人张某(男,41岁,浙江瑞安人)担任运营总监,负责公司业务流程运作,招聘犯罪嫌疑人吴某(男,36岁,温州市区人)为运营助理。

    孙某等人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在平台上宣传投资者可获得年化收益20%以上,并成诺还本付息,吸引社会不特定人群投资。投资人通过“温州金融港”平台进行充值,投资人充值的资金实际全部转由孙某支配,孙某将在平台吸收的资金用于个人项目投资、归还欠款以及公司的经营。

    截止2014年12月15日,“温州金融港”网络投资平台注册会员达1300余人,有实际充值的会员达600余人,共吸收资金3842万元,至案发时仍有863万余元无法偿还。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孙某、蔡某、张某均主动投案。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孙某4人结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转自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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