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电 记者从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获悉,发生在去年1月的洞庭湖特大毒鸟案近日由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3名主犯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和钟某犯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万元。此外,被告人李某、龙某等4人分别获刑一到六年不等。
2015年1月18日下午,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犯罪嫌疑人何某等3人驾驶的渔船内,现场查获被其毒死的小天鹅、赤麻鸭、夜鹭、苍鹭、斑嘴鸭、赤颈鸭等受国家保护鸟类共计63只。
经查明,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期间,何某等人购买克百威农药,伙同张某、余某、涂某等犯罪嫌疑人,多次在保护区内非法毒杀珍稀野生水鸟,并由何某统一收购,后经李某等运输、销售至常德市汉寿县某餐馆以及其他小贩,以此获利。
转自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