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律师

Fund

去顶部
返回上一页
去底部
在私募股权基金退出阶段,以境外上市为例,浅谈律师都要做哪些工作
浏览:1603 日期:2017-09-25

上市方式选择
上市的方式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作不同的分类,如直接上市和间接上市,间接上市又可以分为买壳上市和造壳上市等。各国的证券交易所对上市的要求各不相同,每种上市方法都各有优略势,律师更了解各种上市方式的优略点,可以帮助企业选择更为合适的上市方式,并帮助企业获取最大利益。
公司架构重组
上市前需要按照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以及国内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公司的架构进行重整,以符合上市的各项要求和条件。律师可以帮助制定改制方案,修改公司章程,并协助办理相关审批、工商变更手续、外汇登记或补登记手续。
申报及审核
拟上市企业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申报的文件主要是招股说明书、公司章程和发行计划,律师可以帮助拟定该文件,并按要求提供法律意见书。
发行上市
企业股票发行上市后,应按照交易所的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批露有关信息,接受投资者的质询,律师将根据实际情况为企业上市后的再融资或重大资产重组等行为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上一篇:股权回购所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

下一篇:在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管理阶段,律师都需要做哪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