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基金的信息包括两类,一类是按照监管机构规定的内容与格式披露的信息;一类是为投资者服务而披露的信息。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开放式基金必须披露的信息主要包括招募说明书、公开说明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几大类。定期报告又由每日单位净值公告、季度投资组合公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四项组成。
法定披露信息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基金托管人复核,于规定时限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如《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等报刊及其网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专业网站、门户网站的基金频道上发布。投资者如需要获得此类信息,可以直接从上述报刊或登录有关网站进行查询。
同时,开放式基金均有完善的投资者服务体系,投资者可通过拨打基金公司客服电话、登录基金公司网站或亲临基金公司的直销点和代销机构查询。
基金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包括交易的确认通知、定期对账单、基金价格、基金资产状况等。
基金投资者账户报告包括:基金投资者在该报告期内申购/赎回的次数,每次申购/赎回的金额、单位数,资金账户与基金单位账户的变动、发生的费用等。
其他资料:如基金管理人简介、管理人的年报、宣传资料、基金经理对市场的展望等。
投资咨询:如资产管理建议等。
投资服务:基金管理人或代销商为投资者举办的各种活动。包括基金推介会、基金经理报告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