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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知识普及第九十篇:公开募集的招股说明书
浏览:1438 日期:2017-12-06

    向社会公开募集,必须公告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的招股说明书,载明下列事项: 
    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2.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如果股份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3.无记名的发行总数(不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可以申明情况); 
    4.认股人的权利、义务; 
    5.本次募股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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